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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管理

土地利用管理



  【土地利用管理】
  2013年,全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40宗,面积483.48公顷,占年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68.28%。其中,以招拍挂方式供地69宗,面积43.164公顷,收缴土地出让价款6751.7988万元;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26宗,面积47.27公顷,收缴土地出让价3115.4562万元;以租赁方式供地1宗,面积0.01公顷,收缴土地年租金1.22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地44宗,面积393.0347公顷。土地二级市场收缴土地出让金(含租金)288.4416万元。土地资产收益实现1.2520亿元,同比增长128.13%,创历史新高。开展批而未用土地调查清理工作,全区已供地面积提高到2355.5339公顷,盘活利用批而未用土地面积422.5339公顷,盘活率63.08%(超过省厅批而未供地要消耗30%的规定),供地率提高到90.51%,批而未用土地面积减少到247.3096公顷。2013年,收购储备土地30宗,面积47.545公顷,其中,塔河县储备土地1宗,面积15.495公顷;漠河县储备土地28宗,面积31.55公顷;松岭区储备土地1宗,面积0.5公顷,属于信息和规划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