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气象服务汛期服务(地区气象局 提供)
【汛期气象服务】
2013年汛期,全区雨日正常略偏多,雨量较历年偏多105.3毫米,发布《气象信息》53期。制定《气象台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工作实施方案》。7月,加格达奇甘河出现洪峰,市内出现内涝期间连续发布气象信息八期,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两次。8月5日17时,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地和各单位发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方案,加强天气会商次数,及时更新天气预报,于每天14时前报送当日最新气象信息及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灾情、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组成气象服务小组,先后到黑河市逊克县、哈尔滨市宾县、木兰、方正、通河、依兰、佳木斯市汤原县、桦川、富锦等市、县,历时23天,行程3000余公里,为抗洪抢险前方指挥部提供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