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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档案

民生档案



  【民生档案】
  加大民生档案收集力度,把民生档案纳入《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试行)》,把立档单位涉及到民生档案部分纳入移交范围。例如民政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伤残抚恤人员档案、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卫生局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病历档案。同时对馆藏的民政局、劳动局、人事局和卫生局计1127卷做好专题汇编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