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史志鉴工作(地方志)
综述
【综述】
2013年,全区地方志系统牢牢把握地方志工作方向,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稳步推进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全面开展地情服务、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地方志工作管理机制,以行署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举办全区年鉴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分别就《怎样撰写年鉴条目》和《年鉴框架设计》进行专题授课。《大兴安岭年鉴》(2013卷)彩版内置兴安要闻、招商引资、生态建设、项目建设等专题版块。全面启动县区及县级直属企业年鉴编纂工作。新林区、农工商联合公司、漠河县、加格达奇区等地开展年鉴编纂工作。完成《中国林业年鉴》、《黑龙江年鉴》供稿任务。试点启动《地方简史》编写工作,《加格达奇简史》(1968~2005)经过修改补充完成初稿约36万字。加大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组成两个调研组在全区开展地方志工作调研,推动县级地方志编纂工作。完成《十八站林业局志》60余万字审阅工作,完成《呼玛县志》终审志稿100余万字复审验收。指导审阅《大兴安岭物价志》等行业(部门)志。全区首部村志《呼玛县三卡村志》出版发行。组织人员进行《黑龙江省林业志》大兴安岭地区资料收集工作。本区首次有1名省专家库成员代表大兴安岭参与省志办组织的《牡丹江市志》、《绥芬河市志》评议。充分利用志书、年鉴等地情资料,做好地情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