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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解困

扶贫解困



  【扶贫解困】
  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113名。截至2013年末,全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共有9个,带动和扶持716名残疾人就业。2013年,对全区476户“一户多残”贫困残疾人,每户加发特殊救助金1200元。为呼玛县105户残疾人家庭争取省级危房改造救助金63万元。引导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全区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残疾人1570名,城镇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6098名,城镇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1153名,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95名。落实省残联《关于切实保障洪涝灾区残疾人生活的通知》精神,保障受灾残疾人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地区残联自筹资金2万余元,为洪涝受灾的残疾人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实施“阳光家园托养”计划,塔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获补助2.86万元,279户残疾人每人每年获阳光补助500元。全年走访福利企业3个,慰问特教学校及贫困家庭残疾人263名,送慰问金及慰问物品8万余元。春节前,全区各级残联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折合人民币2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