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
完成10万亩中幼林抚育任务,义务植树9.8万株。开展“兴安五号”和“砂金禁采”专项行动,查处资源林政案件8起,恢复林地6.5公顷。全年未发生森林火情火警。省级生态县创建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镇6个和生态村49个。污水处理厂项目通过省级验收,鑫玛热电脱硫脱硝废气治理项目试运行。5个新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工2个。增加生态补偿资金880.9万元,设立公示牌20处、管护标牌569个,新建检查站和管护房30处,林地面积由17.2万公顷增长到17.8万公顷,蓄积由1256.8万立方米增长到134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68.7%增长到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