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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生产

营林生产



  【营林生产】
  加强森林抚育和补植补造管理,提高生产作业质量。重新修订《营林生产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对局、场两级技术人员及生产作业人员开展补植补造集中培训1次、现地培训8次,补贴抚育集中培训2次、现地培训8次、以检代训96次;培训局、场两级管理人员40人次、技术人员120人次、生产作业人员1000余人次。强化造林期间苗木质量管理,执行“五证一签”制度,对苗圃苗木流通状况全程监督。完成2012年结转补贴抚育2934公顷;完成补贴抚育18 327.86公顷,完成年计划87.3%;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万亩,义务植树17 700株;完成春季新播面积30.3 亩,换床32 亩。开展林业有害物监测预报、检疫执法和防治减灾等工作,防治面积15 248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测报准确率、检疫率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