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生产
营林生产
【营林生产】
投入资金300万元,加强营林生产基础设备设施及规范化作业点建设。以林场为生产主体,成立营林大队8个,营林小队70个,生产作业人员1200余人。实行生产任务分配公示制和实名制,由林场组织营林生产和技术培训,加强产中指导,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确保伐区作业质量。完成补植补造29 000亩,义务植树1.2万株,病虫鼠害防治215 105亩,换床苗木37亩,春季造林上山苗197.17万株,产苗量717.17万株。完成森林抚育补贴试点29.92万亩,生产职工人均月增收2800元。本局代表林业集团公司通过国家林业局对森林抚育试点和碳汇造林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