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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兴安岭年鉴》是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综合年鉴,逐年记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是具有公报性、科学性、权威性、资料性的大型工具书和年度"档案”。
二、《大兴安岭年鉴》由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林业集团公司)领导,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编。创办于1997年,国内外公开发行。
三、年鉴当年卷记述上个年度各类信息。跨年度要事信息以特载、专记、彩页等特殊结构反映事物的连续性。
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记述,坚持"抓新举要”和"官举必书”的编纂方针,全面反映小康社会建设成果,为现实服务、为后人垂鉴。
五、实行"属地化管理”的编纂原则,对大兴安岭区域内进行全方位信息汇集与载纳。由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作总体设计和组织筹划,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区单位、驻区军警单位、县、区、林业局和直属企业相关人员供稿,地区地方志办公室责任编辑加工编写。
六、全鉴各类信息以辞书式条目为基本单元,总体结构由鉴首、百科和鉴尾三大部类统辖各类信息。部类下分置特载、概况、大事记、专记、政治、军事、政法、生态建设、林业经济、工业、农业、城乡建设、交通通信、商贸流通、旅游业、金融、经济管理、资源管理、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民生、县区林业局、人物、附录26个类目。类目统辖分目,部分分目增设子分目层次,分目(子分目)下设条目,以期记述方便和信息相对独立。全书前有目录,后有索引,检索系统比较完善。以宏观结构统辖微观单元,但不反映严格的科学分类体系,机构和经济组织排序不表示级别、规格和规模。
七、严格遵行年鉴编写体例,除特载、人物、附录等栏目外均运用记述文体,遵守记而不论原则。
八、为增强为现实服务性,2015卷对部分类目进行调整、充实,原"宏观调控”纳入"经济管理”;原"编制人力社保”分别纳入"政治”和"社会民生”;新设置"旅游业”类目突出记述。
九、"机构”中记录副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或调研员不记;纪检组长归地纪委管理的统一记录。彩页"领导活动”中领导职务时间为2015年11月;"新任领导”为2015年。
十、行文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版物汉字、数字、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定,各项主要统计数据依据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管局)计划统计处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