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机构改革】
学习贯彻地区"两会”精神 (地区编办 提供)
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原则,严守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底线,制定《大兴安岭行署机构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完成涉及工商、质监及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调整的机构整合、职责划转工作,并在全省机构、编制普遍核减情形下,经争取,新增1个挂牌机构,保证新一轮行署机构改革顺利进行。重新组建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行署工商行政管理局、行署质量技术监督局、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三定”方案。改革后,工商、质监、卫生计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机构编制总数全部体现核减,累计核减内设机构6个,核减行政编制7名,核减工勤编制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