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体制改革
林业体制改革
【林业体制改革】
按照《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目标要求,结合大兴安岭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对林业集团公司机关及林业局机关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形成《关于林业局机构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行署常务会议审议原则性通过。根据改革征集的建议情况及各地林业机关机构设置情况,拟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构调整方案》(讨论稿)和《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林业局机关事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讨论稿)。配合行署经研室,对韩家园林业局区划调整试点进行基础调研,提出管护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初步意见,为下步林业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