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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体制改革

深化体制改革



  【深化体制改革】
  4月3日,召开第三次地委委员会议,成立地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现代农业综合配套、生态文明体制、民主法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纪律检查体制改革8个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协调科2个科室,与地委办公室合署办公。邀请专家、学科带头人、老干部、民主党派代表等20人,组建地委改革领导小组特邀专家、咨询顾问团。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细则》《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工作要点》,梳理推进改革中遇到问题16条、建议72条。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形成2014年工作督办要点,明确责任,细化目标,采取实地督办方法,确定八个专项领域改革133项重点工作。2014年,完成63项,推进3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