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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纪检(监 察)工作

综述



  【综述】
  201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贴近地委、行署中心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实施方案。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推进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施责任制考核。推进农村、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明纪律,治理"四风”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7件(次),立案171件,同比上升16.33%,结案167件,大要案82件,同比上升18.84%,处分党员干部18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4.72万元。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聚焦反腐倡廉主责主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105人次。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落实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个人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等制度,开展节日期间节俭过节情况检查,全区开展明察暗访400余次。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在教育、医疗服务、道路运输、农贸、电信等部门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办理机制,整改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