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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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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4年,行署法制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建优良法治环境。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重大决策公示、听证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2014年大兴安岭地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优化法制经济环境三年工作方案>2014年实施意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案卷评查、检查内业、重点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明确培训重点。加强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将行政审批(许可)行为监督工作纳入对县区和地直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全年向省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25件。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办理涉及招商引资、矿业发展和转让、企业改制经济纠纷等各类涉法事务8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