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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以打防结合、发动群众作为提高公众安全感的重要措施,多方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由公安民警、武警、边防警和社会力量组成治安巡逻队25支,实行军警民联勤巡逻工作机制。推进天眼工程建设,由省地综治部门共同投资建设的北极村技防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全区各类视频监控点达2.3万余个。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召开全区维护社会稳定暨反恐怖工作会议,组织"兴安—2014”地级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反恐演练,举办反恐警用装备发放仪式,为全区公安机关配发巡逻车27辆,加强屯警街面动中备警武装处突工作,严防发生暴恐袭击和极端暴力事件。加强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成"农转非”人口户口簿换发工作。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平台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18人,解除矫正64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重点对交通、消防、治安等重点领域实施安全监管,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15个,公共安全隐患单位22个。全区社会治安状况持续改善,2014年,全区共受理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0.1%;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0.8%;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8.2%;查处涉林案件236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