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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

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



  【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
  开展2014年"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初步建立责任落实体系,制发《大兴安岭地区进一步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综治暨平安兴安建设考评细则,将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考核目标。召开综治委全会,统筹采取调研督导、情况通报、典型引路、舆论引导等形式加以推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巩固政法综治工作基础。全区建立乡镇(林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83个,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115个,全区42个司法所有38个司法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综治维稳人员同比增加26.3%。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建立完善一岗双责、挂职锻炼、政法干警进社区网格工作等机制。推进警力下沉、辅警配备等工作,全区公安派出所警力配备稳中有升,辅警配备与2013年同比增幅27.6%。深化政法干警全员进社区网格工作,提升一线政法工作力量。地区中院全院干警到网格走访19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80余次,化解纠纷95起。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推进落实楼长、栋长及治安中心户建设,启动群防群治"红袖标”工程,在加格达奇区组建117名专职治安员队伍,开展治安联防联治、自防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