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区两级院受理批捕案件190件238人,批准逮捕157件195人,不批捕30件40人,不捕率16.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37件478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93件374人,依法不起诉15件23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全区两级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6人,其中对4件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对2件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对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久押不决的进行清理和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件。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审查逮捕听证会制度。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