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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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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4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地委及政法委推进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和过硬队伍建设的"三大建设”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方式,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优化林区法治环境,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现代传播手段开展普法宣传,编制、发送各类法律宣传手机短信2000余条,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律师为各类企业担当法律顾问56家,审查合同1521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421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代理案件209件。大兴安岭公证处进驻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方便各类组织和群众办证需要。全区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2169件。全区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22个,加格达奇区、呼玛县、漠河县等地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2127件,调处1936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全区"回归”刑满释放人员140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为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争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50余万元。向国家争取到福利彩票基金法律援助办案补助项目,全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受援人员满意率达100%以上。完成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全区司法考试工作执行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国家司法考试要求,完成考生报名确认和资格授予审核及颁发证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