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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队伍建设

营林队伍建设



  【营林队伍建设】
  



  育苗作业 (行署营林局 提供)
  全面停伐后,营林战线成为林区职工转岗就业的重要渠道。行署营林局就强化营林生产组织、搭建职工转产就业平台、促进生态林业建设进行调研,形成《关于营林生产组织的调研报告》,在地区十项重点工作调研汇报会上进行专题汇报。12月26日,行署、林业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营林生产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建设林场(经营所、管护区)所有、以职工为主体、成建制、稳定的专业化营林队伍,各林业局、林场可以结合本单位职工人数、施业区面积等实际情况,从"林场组建专业化的营林生产小队”"转产转岗职工集体成建制转岗”"营林、防火、管护队伍统一整编使用”三种方式中选择。林场组建专业化的营林生产小队,即由林场负责,组建以职工为主体、其他为补充、相对稳定的专业化营林生产小队,实行小队长岗位补贴制度,严格禁止任何其他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承包形式。转产转岗职工集体成建制转岗,即对贮木场、车队、林产工业等成建制整体转产转岗的单位,可采取集体独立承包形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也可分解整合到林场组建的营林小队中,为转产转岗人员提供就业安置平台。营林、防火、管护队伍统一整编使用,即林场将营林、防火、管护职工统一分编为若干个作业小队,采取底薪加计件工资的方式,使职工在防火期负责护林防火,在营林生产作业期间承担营林生产任务,实现营林、防火、管护工作相互补充、相互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