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
职业危害防治
【职业危害防治】
各煤矿企业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粉尘监测制度》《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工作,及时公布监测、检测情况。煤矿企业加强防治经费提取、使用管理,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为接触职业危害人员配发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各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保证煤矿员工身心健康;每年为煤矿从业人员进行1~2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有效防止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生;及时、如实地向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申报职业危害,没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行为发生。新建、改扩建煤矿,职业危害防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