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行署煤管局将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工作重点,与煤矿整顿关闭、"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署煤〔2014〕134号),要求各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将《安全生产法》及《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印发到属地所有煤矿企业,营造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各煤矿企业充分利用广播、简报、黑板报、墙报和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培训中心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三、四级安全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