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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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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4年,全区水务系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水利建设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坚持以水利基础建设为中心,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争取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1个,计划投资27 942.9万元。开工建设水利工程8项(包括2013年结转项目)。农村饮水工程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村人口1.26万人。全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指标1.4万公顷,完成12 666.7公顷(补植补造)。编制上报额木尔河、那都里河水能发展规划报告。一零四水库初步设计报告、呼中区呼玛河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得到批复。加强防汛工作,调整充实地、县(区、局)、乡镇(林场)三级防汛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实施党政领导包片责任制。开展防汛检查17次,查改隐患12处,提出整改措施18条。编制《大兴安岭地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初稿)。推进全区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构建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框架。修改完善大兴安岭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制度。对在建水毁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