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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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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测】
  



  世界环境日宣传 (地区环保局 提供)
  全年开展重点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12次,月报12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4个国控断面(北极村、呼玛上游、塔河大桥、呼玛河口内)、2个跨省界河断面(甘河上游、甘河下游)的例行监测,水质满足功能区使用要求。城镇空气质量监测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为353天,轻度污染天气12天。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可细颗粒物源解析工作的实施方案》。10月末,完成加格达奇区的两个大气监测点位(行署环保局大气监测点位、行署科技局大气监测点位)设备更新,新增PM2.5、CO、O3三个参数和城市能见度的测定,实现光纤联网、实时数据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