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企业税收管理
外来企业税收管理
【外来企业税收管理】
针对外来企业经营活动时间短、流动性大、征管难度大的情况,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从加强报验登记、发票领购等方面,细化征管措施。制定《外来企业经营活动税收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确定"部门协作,登记管理,定期申报,以票控税”管理模式。外地到大兴安岭地区内从事经营企业267户,本区到其他县(区)经营企业59户。对有外管证企业按0.2%预缴企业所得税,对没有外管证企业,按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全区外来企业实现税收16 043万元,同比增长128.9%,增收90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