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鉴工作地方志 【综述】
2014年,全区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通过专题汇报、印发文件、刊发专文等方式扩大宣传,争取支持,扩大地方志工作在各层面的认知度。行署专员贾玉梅专题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并对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号令(颁布《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做出重要批示。以行署名义制发《关于转发省政府令第2号的通知》(署办函〔2014〕63号),从职责、机构、经费等七个方面给予基层政策性支持。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加强地方志人才管理,完善地方志人才库信息约200人。坚持依法编鉴,推动全区大年鉴格局建设。《大兴安岭年鉴》(2014卷)编纂工作实现创新发展,首设英文目录,首增"附录”类目,版面设计焕然一新,内容更加优化,体例更加规范。明确并加强县级年鉴的编写、审查和出版工作,全区首部县级年鉴——《新林年鉴》(2013卷)于10月出版,填补全区县级年鉴出版空白。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实行"一评三审”制度,全年审阅完成县级志书、简史稿件160余万字。《呼玛县志》(1406—2005)于7月出版发行。进行《黑龙江省林业志》大兴安岭地区的资料收集、撰写工作。组织收集《黑龙江省志?政府志》资料26万字。在全区启动申报《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工程。完成《加格达奇简史》(1968—2005)的审阅评议。注重书以致用,做好地情咨询服务。编辑出版《兴安概览》和《地方志读本》并免费发放。组成两个调研组到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呼中区、加格达奇林业局检查指导,有效推进地方志书编纂进度。
【地方志人才库更新】
秉承"单位推荐、志办审核、择优入库”原则,针对地方志人员发生变化的实际,对全区地方志人才库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全区地方志人才库新增单位8个,减少单位1个,入库单位总数180个,入库人员约200人。
【年鉴编纂】
坚持依法编鉴,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保证年鉴专业性和规范性。组织编纂《大兴安岭年鉴》(2014卷),通过下发任务分解表、签订责任状、开展"抢进度、抓规范、保质量”等活动,加强管理,提高年鉴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实现《大兴安岭年鉴》(2014卷)改版与创新。该书首设英文目录,首增"附录”类目,调整框架结构8处,新收单位1个,图片采用通栏排版,共设彩页版面54个,正文26个类目、187个分目,刊载条目近2000个,配随文图片186幅,收录单位180余个,约122万字,真实记述2014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年鉴编纂审查与备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县级年鉴的管理、编纂、审查工作,确保提高年鉴质量。县级年鉴编纂工作实现新突破,全区首部县级年鉴——《新林年鉴》(2013卷)于5月出版。《加格达奇年鉴》《十八站林业局年鉴》完成初稿,《韩家园林业局年鉴》完成初稿95%,其他单位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完成《中国林业年鉴》《黑龙江年鉴》大兴安岭供稿任务。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获中国林业年鉴组织奖,全区2人获中国林业年鉴贡献奖。地区地志办被黑龙江年鉴编委会授予先进集体,1人被授予模范工作者。
【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
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 (地区地方志办公室 提供)
12月19日,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加格达奇区召开。各县、区、林业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地(史)志办主任(负责人、主编)及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全体职工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全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和黑龙江省年鉴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14年全区地方志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听取参会单位2014年地方志工作完成情况及2015年工作思路汇报,对各地工作提出推动措施。
【修志工作】
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按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黑龙江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和出版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一评三审”制度,全年审阅完成县级志书、简史稿件160余万字。截至2014年末,全区出版发行7部志书,出书率占50%。《呼玛县志》(1406—2005)于7月出版发行。十八站林业局、古莲河煤矿按地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审阅意见,修改完善志稿,加格达奇林业局完成初稿编写。《塔河县志》《松岭区志》《图强林业局志》完成初稿90%以上。鼓励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以及乡镇(街道)志、村志等特色志书,《呼中自然保护区志》进厂印刷,《大兴安岭物价志》《大兴安岭电力工业志》完成终审,《大兴安岭水利志》完成编纂,《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审计志》进行初稿审阅。进行《黑龙江省林业志》大兴安岭地区的资料收集后期补充及承写篇的资料收集、撰写工作。组织收集《黑龙江省志?政府志》资料26万字,整理完成初稿上报的前期工作。在全区启动申报《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工程。完成全区出版志书的省备案资料上报工作。参与完成《牡丹江市志》《哈尔滨市志》终审工作。
【《地方简史》编写】
加格达奇区、韩家园林业局启动《地方简史》编写工作。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加强研究和指导,完成《加格达奇简史》(1968—2005)的审阅评议,加格达奇区志办按照地区审阅意见修改完善。韩家园林业局着手进行篇目设计及资料收集工作。
【《新林年鉴》(2013卷)出版发行】
10月,大兴安岭地区第一部县级年鉴、新林区第一部综合性年鉴——《新林年鉴》(2013卷)出版发行。该书由中共新林区委员会、新林区人民政府、新林林业局主办,新林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纂。全书共30万字,正文设特载、概况、大事记、特辑、政治、军事等23个栏目、130个分目、825个条目,采用进口纸板外贴封面特种纸装帧,设彩页32版,收集彩色图片50余张。该书以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真实客观地记述新林区2012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历史轨迹,展现新林区的新变化、新成就和新风貌,为社会各界提供地情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呼玛县志》(1406—2005)出版发行】
7月,《呼玛县志》(1406—2005)正式出版发行。该志书在1980年版、1989年版两版的基础上,按通志体例重新组织编纂,并对前两部志书中记述的个别史实纰漏、不实之处进行补遗和修正。全书共26篇270万字,前置概述、大事记,后缀附录、索引,内置彩色图片124幅,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呼玛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详细记述呼玛县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人民生活日新月异的变化,具有资料性、实用性和可读性。该志书于2000年12月启动编纂,编纂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编委组织、志办专职、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的工作体制,并将"一纳入、五到位”(把县志续修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落到实处。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编纂过程中先后五次组织人员对志稿进行集中指导和审阅。
【《地方志读本》编辑发行】
贯彻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地区地方志办公室编辑出版《地方志读本》。该书23万余字,设领导关注、会议动态、专文讲话、文件法规、发展动态、学习研究、编纂指南七部分,具有实用性、指导性和参考性。全区免费发放290余册,为专兼职地方志工作者提供一本业务手册,帮助解决在编纂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兴安概览》编辑发行】
纪念大兴安岭开发建设50周年,地区地方志办公室编辑出版《兴安概览》。该书5.1万余字,设概述、建置沿革、区情概况三部分,对大兴安岭发展历程进行基本展现,将大兴安岭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成果进行展示,使社会各界了解大兴安岭。免费向全区发放450余册。
【地情服务】
全区各级方志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其中地区方志馆提供借阅服务20余次。及时更新网上方志馆,实现全区正式出版的38部地情书全部录入中国龙志——黑龙江省情信息网,在线免费阅读。组织图文资料,更新黑龙江省情信息网中大兴安岭地区信息。向全国各地、全区各单位赠阅《大兴安岭年鉴》(2013卷)800余册。全区发放《中国林业年鉴》2012卷百余册、2013卷30余册。完成"放下斧头锯,高举生态旗”大型新闻采访活动新闻选题线索提供。
【信息交流】
加大志书交流力度,与省农垦总局、七台河市等地进行志书交换。完善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域名网站,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全年在媒体发稿43篇,其中《中国方志通讯》1篇、《黑龙江方志信息》2篇、《黑龙江史志》2篇、省在线修志网1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