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调整职工工资

调整职工工资



  【调整职工工资】
  按照《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职职工2014年增加岗位工资实施方案》精神,自1月起调整林业企业职工工资,人均月工资由2147.65元提高到2275.94元,人均月增长128.29元,额外增加林业企业职工每人每月一次性浮动工资200元。晋升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津贴、补贴及工资,机关在职公务员268人,人均月增长310.10元,人均月工资达3616元;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在职公务员210人,人均月增长317.21元,人均月工资达4105元;中小学在职教师350人,人均月增资414.98元,人均月工资达3924元;卫生系统在职人员110人,人均月增资428.87元,人均月工资达3577元。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同步进行调整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