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概述
共青团工作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各地团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职责。组织全区各界青年代表召开“弘扬大兴安岭精神座谈会”。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争当“四好少年”“关注48个生活细节”“雏鹰争章”等活动。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2周年、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等重要节日契机,通过举行“永远跟党走”主题团会、“兴安党史”专题讲座等活动,坚定青少年励志成才、建设家乡、报效国家的理想和信念。结合志愿者日、世界读书日、“5·6”火灾反思日等,分别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面向1000余名青年开展“劳动、创造、奋斗,创业创新创业”我的青春故事报告会。开展“喜迎党的十八大‘爱心杯’全区青少年主持人大赛”,170余名青少年参赛。维护青年权益工作,启动并实施“希望工程”“青春暖流”“春暖童心”等爱心公益行动,筹集捐款百万元。推进“两法一例”宣传,设立宣传台50余次,发放宣传单万余份,以青少年模拟法庭形式,教育青年懂法、守法。开展“三远离一倡导”活动,教育青少年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组织开展青年使用技能培训123场次,受益青年达千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发展民营经济、扩大就业机会、开展就业服务”——大兴安岭地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吸引近300名返乡务工青年、下岗失业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应聘。通过启动实施全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项目,建立国家级、地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1家,提供就业创业见习岗位500个,为从事创业小项目的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800万余元。持续开展青春兴安生态环保行动,全区各级团组织开展“清理白色垃圾、共建生态家园”实践活动,清理城镇街道182条,清理休闲广场、公园30余个,建设“共青团路”“红领巾街”100余条。“十二五”期间,团地委联合地委组织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北京、大连、秦皇岛、哈尔滨等地新建地级驻外团工委4个。以团组织“百日会战”为牵动,推动全区35个乡镇社区专兼职团干部配备建设,配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