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概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围绕对人的服务管理,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按照精心、精细、精品“三精”要求,实施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科学化“五化”管理,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基本形成既有活力又有秩序、既有效率又有公平、既有发展又有和谐的新型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的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发现预警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全省前列,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下降。完善“1+6”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和综合服务管理手段更加先进,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违法犯罪保持低位。开展地、县、乡、村“四级平安联创活动”,社会治安持续平稳,打击和遏制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的有重大影响、危害严重的刑事案件。在全省综治暨平安建设综合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第一。公众安全感98.6%,位居全省市地首位。省级平安县区、省级平安铁路示范县区创建率100%。建立地、县(区、林业局)、乡镇(林场、社区)三级联网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和完善地、县、所三级监控报警平台,提升重点要害区域、部位、场所技防覆盖率。全区组建25支由公安民警、武警、边防警和社会力量共同组成的社会治安巡逻队,实行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巡逻,控制发案。建立常态化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整治机制。平安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政法干警全员进入社区网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区建立乡镇(林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83个,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115个,基层专兼职综治维稳人员同比增长26.3%。辅警配备同比增长27.6%。开展“平安兴安”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优秀县区局8个、平安创建单位2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