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平安兴安”建设

“平安兴安”建设


【“平安兴安”建设】
  将“平安兴安”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绩效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综治暨“平安建设“责任状。强化对“平安兴安”建设领域问题的综合治理,保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平安创建态势。制发《关于推进全区平安兴安法治化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融合“五化”管理模式,推进平安兴安法治化治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建设。打造建立以各级公安指挥中心为龙头,巡防民警为骨干,专职保安为辅助,“红袖标”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大巡防”格局。召开全区反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反恐防暴各项任务。创建“六无”网格,全区67%社区网格达到“六无”标准。加强水电油气、城镇消防、交通运输、通信设施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大兴安岭地区连续十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区省级平安铁路示范县区局创建率100%,管内未发生重大影响行车事故及群体性拦截火车事件。大兴安岭地区先后在全省“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作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