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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商业流通

第二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商业流通


 
             第二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商业流通
  北大荒建场初期及“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国家对粮、棉、油等物品实行计划供应。商业系统很重要的任务是进行票证管理和组织供货。
  1959年起,国家对棉布、絮棉和纱线采取计划分配,如建三江商业筹建以来,就执行凭票供应的政策。由于处于祖国东北边陲,棉布每人每年7.2米,絮棉0.5公斤,纱线每户2支。1968年,纱线不凭票证,敞开供应。絮棉、棉布及这些原料的制成品,仍然实行计划供应。到1983年底,随着大量化纤工业品上市,国家对棉织品及其原料随着农副产品的提价而相应提高了价格,同时降低了化纤品的价格,取消了所有棉织品的票证,全部实行敞开供应。
  1969年起,建三江分局的生猪收购一直不足,每年虽从外地调入一部分,但仍不能满足需要。猪肉实行凭票供应,只有在农场农忙季节,过年过节时期供应猪肉,同时实行买猪肉收回肉票制度。分局直属地区每人每月0.25公斤猪肉,过年过节酌情增加,到1982年废除票制,实行敞开供应。
  1971 年开始,绵白糖、香皂、肥皂、洗衣粉、奶粉、火柴等商品在垦区均实行凭票供应。绵白糖每户每月1公斤。为鼓励农场职工多养猪、多养鸡,曾发行过出售肉蛋奖售粮票。到1981年,白糖敞开供应。 洗涤剂类每月每户两条肥皂, 两块香皂折合一条肥皂,一袋洗衣粉折合两条肥皂,以上三种商品随顾客选购,到1980年6 月份敞开供应。由于这是全国统一标准,垦区各农场都执行凭证凭票供应制度。甚至新年、春节每户发3~5个苹果都凭票供应。所以,在计划经济时期内,垦区人民商品供应水平一直处于凭票供应的低标准阶段。
  1966年开始的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遭受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国营农场也毫不例外地受到了冲击,处在空前混乱状态,大部分国营农场下放到县领导。那个时期,垦区的商业流通带有了鲜明的地方计划经济色彩。
  自1968年兵团组建开始,垦区的商业工作分为两条线:一是兵团各农场商业由兵团统一管理、统一供货。当时兵团各师分别设立了商业批发站(二级站)。二是其他各省属农场商业基本上是双重领导,即组织人事归农场领导,业务直接受所在县联社领导。如齐齐哈尔分局(当时为兵团五师)的五十四团(克山农场)、五十五团(查哈阳农场)、 五十六团(双河农场)都设立了商业批发站,归兵团商业处(股)领导,其余各场业务都归所在县联社领导,组织人事归农场领导。
  1968年兵团成立后,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与生产建设兵团于1969年2月联合决定将各市、县在各农场的商店(供销社)全部移交兵团管理,兵团设供销处,各师设供销科,各团设供销股,负责商业、粮食、物资和外贸工作。而宝泉岭分局(原兵团二师)1970年将供销科改为商业科,各团供销股改为商业股。商业科在鹤岗设立物资中转站(含商业、物资两项业务)。当年商业、物资分开,成立鹤岗商业综合批发站。综合站下设办事组(含财务、物价、计划、统计、票证、储运、行政等)、百货组、五金组、烟酒组、医药组,后又成立土特产品组、书店组、生产资料组。1973年各专业组改为专业批发站,即百货、糖业烟酒、五金交电化工、医药、土特产品、生产资料等站, 而后改为6 个专业批发公司。 自此,全师和各团(农场)的商业自成系统,不仅有门市零售业务,而且有批发业务和管理机构。1975年在宝泉岭地区修建百货大楼2000平方米,驻鹤岗的各批发站陆续迁入大楼临时办公。同年开始修建各批发站的库房和办公室,到1976将年各批发站全部搬迁到宝泉岭分局局直。
  1968年兵团组建前,建三江地区的八五九、胜利、勤得利、青龙山、七星、大兴等农场都设有服务部(类似商店)或商店。服务部的人、财、物都由所在县管理(八五九和胜利属饶河县;勤得利、青龙山属同江县;七星和大兴属富锦县),商品也由所在县供应(1969年又由三师批发站供应一年)。这种商业管理模式和商品供应渠道布局极不合理,致使生产物资和生活用品远远满足不了建三江地区需要。
  随着兵团组建和建三江地区荒原大面积开垦,到1969年底,六师由原来的6 个团增加到11个团。为适应这种大规模建设的需要,六师党委决定建立自己的物资商业供应系统,在富锦建立六师物资商业供应站。
             1969年各场商品销售额统计
                                   单位:万元



  
  建三江分局(原兵团六师)1969年10月初,按省革命委员会和兵团司令部的文件精神,在富锦县建六师物资商业供应站,下设综合业务组、财务组和行政组,并从各团抽调13名工作人员,在富锦转运站南楼进行组建工作。12月初又从原东方红农场调18名知识青年到供应站工作。年底,供应站的筹建工作基本完成。1970年 7 月组建了警装连, 负责货物警卫和装卸车船任务,主要是以天津知青为主,还有部分京、沪知青。9 月成立了收购组和卫生所,收购组归综合业务组领导,卫生所归行政组领导。另外,站里还设立了小卖部,为内部人员服务,配运输工具铁牛一台。1971年底,分局物资和商业方面的业务与行政管理分开,成立综合批发站。1972年6 月,根据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务字[1972]326 号命令,综合批发站正式独立为营级单位。9月3日,综合批发站从富锦搬到六师,配正、副教导员和正、副站长,站设有业务组、财务组、行政组。原六个批发组(百货、五金交化、土产、生资、烟酒食品、医药)改为六个批发站。每个站设有主任或副主任,本站的业务自行管理,财务仍由综合批发站统一核算。随着综合批发站经济效益有所好转,又逐步建起一些基层单位。
  1汽车队。1972年下半年,师后勤部拨给综合批发站4台嘎斯车,成立了汽车班。到1974年这个车班由原来的4台嘎斯增加到5台,又配3台“上海交通”,2台“上海130”,共10台车。
  2装卸连。原供应站的警装连于1971年3月解散后,装卸工作由临时工或临时抽调各团的连队职工承担。1973年3月成立了装卸连,该连共有干部战士210余人,连部有正、副连长和正、副指导员,全连有3 个男排,2 个女排。该连的主要任务是夏季装卸车船,冬季采石、伐木、捞江沙等。装卸连的职工为提高劳动效率,减轻劳动强度,1973年9月制造3台输煤机,1974年又制造了9台,以后又陆续地制造了8台投入生产,荣获师“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3服务队。1972年综合批发站接收了原六师的小卖店将其扩建为六师商店,同时还接收了新华书店、理发店和浴池。1974年北京市“知青办”援助来建三江的北京知青44台缝纫机。综合批发站用这批缝纫机组建了“北京时装厂”,厂里的一切工作人员都是北京知青。
  4转运站。1971年初,为了做好六师的物资转运和人员的接待工作,综合批发站的领导也进行了调整,教导员改称书记。
  1976年,兵团撤销,成立了建三江管理局。为了安排局直待业人员,1977年10月,成立了局直服务总站,饮食服务行业和商品零售单位从综合批发站分离出去归局直服务总站领导。服务总站成立党总支。1978年又改称服务公司,隶属商业处领导。此间,正值“文革”时期,大部分商品仍然是计划供应。供应站的全部货源都要依赖于佳木斯市二级站。商品的供应按系统外、计划外供应(农场商业在二级站是列在计划外),无分配指标。针对这种情况,供应站利用知青到各城市广泛挖掘货源或利用本地产品到各省的工厂建立商品供应关系户,来填补市场商品供应上的不足。虽然如此,在兵团时期,六师所辖各团市场上的商品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兵团时期的建三江管局商业网店分布:1970年从饶河县接管了二十三团、五十七团服务社;从富锦县接管了二十五团、五十七团服务社。又在六十一团、 六十二团、 六十团、反修营、六十八团建起了服务社。服务社设在各团部,部分团的营设有代销店。除六师师部队建设,二十三团、二十四团、二十五团、二十七团的服务社规模较大外,其余农场的服务社都规模较小,且兼营饮食业。到1975 年,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商业网点已不适应群众的需要,二十三团、二十四团、二十五团、五十七团、二十七团团部服务社先后扩建为服务总社,在营部设基层服务社,部分连队设代购代销点,其他几个团部设服务社,部分连队设代销点,扩大了服务面。
               1975年六师商业网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