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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族

第三节 民族



                 第三节 民  族
  农场人口由汉、蒙古、满、回、朝鲜、壮等民族组成。汉族人口18 805人,占总人口数的98.1%;依次是满族318人,占1.66%;回族12人,占0.063%;蒙古族 11人,占0.06%;朝鲜族7人,占0.036%;壮族7人,占0.036%;锡伯族5人,占0.026%;土家族3人,占0.016%;藏族2人,占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