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体工商业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日益提高,工作量随之增大、工作范围不断拓宽。朝阳工商所对个体工商业的管理在优化经营环境、规范经营秩序、开拓经营领域、放宽经营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朝阳工商所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落实牡丹江农垦分局制定的《关于发展牡丹江垦区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60条)和《牡丹江农垦工商局1994~2000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目标及规划》的17条优惠政策,简化办照手续,先发展后规范。只要有申请报告、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随到随办。放宽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方式,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行业和商品一律放开,不受限制。坚持“能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谁能发展就让谁发展,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的原则。
1995年以后,农场个体工商业户发展迅速,从业户数由1994年的205户增加到2000年322户。
个体工商户发展明细表
(1995~2000年)
表6-2 单位:户
随着农场改革的深入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外来人员大量增加,为个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带动了个体经济的发展。农机配件、农机修理、农用物资、餐饮、运输等行业迅速增加,个体工商业户经营的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食杂改变了农场冬、春季节无新鲜蔬菜和水果等商品的状况。个体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商品的种类、数量和服务项目,方便了群众生活,使社会闲散人员、待业人员、承包剩余人员得到了就业或再就业。
1998年3月以后,农场下岗工人630余人,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投入到个体经营行业。朝阳工商所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办理登记,本着“扶上马送一程”和“可先试办、先试销、先试干”的原则,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做到了手续简便、办理方便、开停自便。
1999年,朝阳工商所与朝阳水泥厂5名贫困下岗职工和困难个体户结成“一帮一”对子,积极为他们的生产和经营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尽快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