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最低生活保障1998年1月,国家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出台并开始实施,在具体的操作中,农场按照“掌握一个原则,坚持两个标准,严格把好三关”的工作方法进行运行。“掌握一个原则”就是掌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为工作原则,严格地按照工作细则进行运作,结合实际进行逐条逐项地衡量:“坚持两个标准”:一是坚持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标准。及时地向领导汇报上级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措施;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工作结果向领导汇报,在领导审核批准后上报。二是坚持工作高、细、实标准。结合低保面广、人员多、工作量大的特点,进行分工负责。工作人员一天最多接听咨询电话200个,接待来访40余人。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人情关,坚持在原则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把好质量关,严格审查,逐一登记,实行微机化管理;三是把好准确关,做到人员与数字相符。
1998~2000年,农场低保金逐年增加,3年中全场共发放低保金25.3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国家救助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实行专款专用。随着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面的不断扩大,低保人数不断增加,人员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参保对象由1998年160户350人发展到2000年241户482人。他们由三无人员、残疾人、特困职工、下岗职工、其他人员等构成。在已保障的1214人中,三无人员占1.6%,残疾人占1.5%,特困职工和下岗职工占51.4%,其他人员占46.9%。
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明细表
(1998~2000年)
表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