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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残疾人管理

第四节 残疾人管理


1993年,成立农场残疾人联合会,隶属于省农垦总局和牡丹江农垦分局残联领导。残疾人工作由农场民政局统管。
  1996年12月,按照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农垦分局残联的统一部署,农场召开了第一次残联大会,选举产生了八五七农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届组织机构。农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届主席团成员名单如下:
  名誉主席:张玉坤、隋凤富,主席:于中奇,副主席:贾庆胜、任传学、田汝林、李云德、于文平;委员:王建设、李宏范、刘彦飞、周铁成、陈英(女)、蒋先林、麻建军、刘燕妮(女)、肖作庭、杨和平、宋继平、宋霞(女)、于保东、王兆华、张富新。农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名单如下:理事长:李云德,副理事长:刘燕妮;理事:张富新、梁霞(女)、麻建军、王亚军,名誉理事:杨和平、刘林春、宋继平、宫云平、刘彬、宋佃泽、杨东亚。
  2000年底,全场共有各类残疾人432人(男性261人,女性171人),其中:肢体残疾者22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0.9%;精神残疾者60人,占13.8%;智力残疾者43人,占9.95%;视力残疾者51人,占11.8%;听力语言残疾者31人,占7.1%;两种以上残疾者27人,占6.25%。
  随着农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项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大多数残疾人的生活有保障,其中有部分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1.5%。农场对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如精神病患者、严重肢体残疾等)给予办理了病退手续。1995年6月,农场民政局积极筹备了社会福利水泥制件厂,安排了部分残疾人就业。积极与个体及其他单位协商,寻找残疾人就业的渠道,解决其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