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民
李绍民
李绍民(1960.3~),山东省城武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79年6月至1986年7月,任八五四农场武装部干事;1986年11月至1996年2月,任牡丹江农管局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1996年2月至1998年2月,任牡丹江农垦分局劳动局局长、社保局局长、就业局局长;1998年2月至1999年11月,任牡丹江农垦分局办公室主任;1999年11月任八五七农场党委书记。
1997年、1998年,李绍民荣获“牡丹江农垦分局劳动模范”称号;2000年荣获“牡丹江农垦分局模范党务工作者”称号,获国家档案局颁发的“突出贡献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