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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第四节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1952年开始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到1957年汽车队安全行驶250万公里。1962年具体制订了单车核算、安全竞赛、油料节约、修理、防火等制度。
  “文化大革命”时期,安全生产制度受到破坏,出现了人身伤亡重大事故。1966年5月驾驶员魏海安压死一名七岁男孩。1967年5月驾驶员张洪祥在宝清县大主桥林场运输原木,客货混装翻车压死两名职工。由于这两起事故的发生,1958年至1967年的安全公里中断。
  血的教训,引起车队干部和全体驾驶员的注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管理,并制定了防止事故发生的各种有效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利用墙报、广播,会议,上课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在路段和危险地点建立安全岗,设安全标志34块。
  (三)建立安全员岗位责任制。队有安全站,班有安全员。出车前需经检查合格后放行。安全员每周路检一次,半月一交流,一月一讲评。对外出执行任务的车辆,队里指定安全员。
  (四)建立车辆“四带”制度;两台车以上指定专人带队,3台车以上有班长带队,5台车以上有排长带队,10台车以上有队干部带队。还建立“三勤五不开”制度。
  (五)建立交接班、双保养车辆管理制度和节超油奖惩制度、事故罚款制度(车辆肇事、按损失价值分别给予罚款、吊扣、缴销驾驶证处理)。
  (六)开展安全行驶十万公里无事故竞赛活动,对达到要求的驾驶员奖给人民币一百元。
  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这些安全制度,自1967年至1984年安全行车17年,共计行驶四千八百多万公里,累计盈利四百八十万元。
               各时期安全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