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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电力

第七章 电力通讯

第一节 电力



  一、动力发电:
  1952年在老场部,曾用畜力拉磨的方式使齿轮传动,带动发电机,以传动方式发过电。但发出的电只能点亮几只灯泡,使用不久便被淘汰了。后来安装了一台60马力柴油机,带动发电机发电,供加工粮食,烘炉和修理农具用电。1953改用“嘎斯”汽车发动机作动力发电。
  1956年,由基建科主持设计,在朝阳干线北果园处建一座小型水利发电站,1958年5月建成试行发电。因水的流量(4立方米/秒)不足和落差(一米)小,电功率只达一千瓦。电送到场部,由于线路损耗,只能使灯丝发红,未成功。后来曾设想提高水位来加大发电功率,但怕影响水田灌水而放弃。同年秋,修配厂安装两台柴油发电机组,白天供生产用电,晚上供场部地区照明。同时,鸡场安装了孵化器。一、三、四分场场部也先后安装了柴油发电机组,用于机修和照明。
  1959年2月,朝阳组装两台锅驼机发电机组,每台功率为50瓩。
  1962年10月,组装3台柴油发电机组,每台功率40瓩,供朝阳地区用电。各生产队仍以煤油灯照明。
  二、接用国电
  1969年11月,根据兵团决定,四十二团筹备接用国电。由王凤山、王连和负责组成领导小组。1970年4月,组成80人的施工大队。架设工程由兵团投资,师部负责技术设计,部分器材由团采购供应,团施工大队负责立杆架线。朝阳—七虎山66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全长35公里,于11月底架通,经验收合格。12月团部地区正式接用国电。
  1971年后,陆续架设场内输电线路,各生产队相继用上国电。10年间,全团(场)共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05.7公里,低压配电线路114公里,线路基本上达到国家标准,保证了全场的生产和生活用电。
                 各年度耗电量



  三、变电所
  1970年架设朝阳一七虎山高压输电线路,组成联网。1971年建成变电所,承担场内各单位的转电,供电任务,和线路的架设、维修、变压器的投放、更换,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校验,回收电费及各用户电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全所分6个班,共有69人。
  各生产队配电工一人,工副业单位配备2—3人,业务上接受变电所领导。1980年以后,农场每年组织一次电工短期培训,学习业务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电工技术考核,经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工执照。现在有证的电工144人。
  四、密山制材厂电力设备
  密山制材厂在1958年直接接用国电。厂内架设0.5公里配电线路,有简易高压配电装置一套,变压器总容量为190KVA,老式旧型电动机40台,设备较笨重落后,生产效率很低。
  1960年,厂址迁至铁道北后,厂内装有高压配电装置一套,变压器总容量为360KVA。电动机增至90多台(其中有自制的10余台)。自行修理电动机和电器设备、器材,每年可节约修理费近万元。
  1969年,新建变电设备,配电线路两公里,变压器总容量640 KVA,电动机130台,建成现代化远红外烘干设备两套。新建刨花板厂有各种现代化电控设备百余台,变压器总容量增至1440KVA,电机220台。密山木材加工厂是密山镇的第二用电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