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试办家庭农场
第一节 试办家庭农场
1983年中央领导人在视察新疆垦区时提出了“还是办家庭农场好”。紧接着于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的“一号”文件里,又明确的提出国营农场要“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当时,农场各农牧单位实行的是“整体承包,统一核算,包干上交,利润分成,亏损受罚”的经济责任制,并且处于边运行实践,边摸索经验的阶段。因此,对于举办家庭农场这个新的事物,从领导到群众既缺乏明朗的理性认识,也没有任何实践经验和思想准备。但是在自上而下大的形势推动下,农场还是于1984年初在部分农牧生产队开始试办家庭农场,目的在于摸索经验。由场长曲春悦、党委书记王德亲自负责,分别带领工作组到二十一队和二十八队抓点,确定了试办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要尊重群众意愿,要积极加以引导,在坚持全民所有制的前提下,对家庭农场实行“计划指导、合同制约,自主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在经营模式上,采取在机农联合承包或机务人员承包的基础上,将原农机队伍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进一步的划小核算单位。家庭农场场长人选,采取个人自荐,生产队领导批准的办法,并优先生产骨干和生产经营能手挑头,家庭农场劳务组织基本采取群众自愿结合的方式。当年,全场试办联户家庭农场41个,年底决算24个盈利,盈利额为414.7万元,17个亏损,亏损额为381.5万元,由于当时家庭农场的生产和生活费用,是由农场垫支的,因此17个亏损家庭农场的亏损额全部转嫁给农场,形成了家庭农场对农场的历史性亏损挂帐。
值得提及的是,在这一年里农场的集体经济生产,无论是生产规模,从业人数还是产值效益均达到了最高点,全场共有42个成建制的“大集体”单位,1400名集体工人,除经营15000亩土地外,还兼营多种服务业、编织业、养殖业,运输业和制粉业等副业生产,年产值超过200万元。十五队大集体的编织业闻名场内外,其产品草苫子远销密山、虎林、鸡东、鸡西等市县。这一年,这个队的大集体工人国际忠自筹资金购买了农机具,在农场试办家庭农场的同时办起了全场第一个开发性家庭农场,经过艰辛的努力,实现了当年开荒80亩,当年播种80亩,当年生产大豆8.5吨,盈利3500元的成绩。
此外,在1984年里,还发生了两件对农场改革建设有着重大影响的事件。一是管局党委于11月底对农场领导班子进行了一次职数变动较大的调整,王德,曲春悦、王风山、郑超群均因年事已高而退居二线,分别担任了农场调研员、原党委副书记张洪学接任书记,原总会计师余国杰接任场长,原基建科长邢乐善任副场长,原办公室主任陈子俊任工会主席。二是农场在接受了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于年底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一批“文明单位”。这一殊荣使全场上下群情激奋,成为推动农场全面进行文明场队创建活动的巨大力量,农场党委以此为契机,在此之后的十年里,先后制定并组织实施了1985—1987年三年文明建设达标方案和1988—1993年五年文明场队创建规划,把重点放在抓基层打基础上,把立足点放在培养“四有”新人上,把目标放在建设好三支队伍上(即干部、党团员、职工队伍),把着眼点放在综合配套治理上,经过如此多年坚持不懈的工作,使农场连续十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