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培肥地力与土地利用

第一章 种植业

第一节 培肥地力与土地利用



  农场占地面积567平方公里,1994年初农场下达的种植面积为41.11万亩,不含坝外河泛地8万亩和林地面积。
  土壤培肥
  1981年农场实行培肥地力基金制,每亩土地提取培肥地力基金2元,鼓励秸杆还田,施用有机肥和复种绿肥。按秸杆还田面积,施用有机肥数量和复种绿肥面积返还培肥地力基金,这一措施执行到1984年,因1985年全面兴办家庭农场而中止。1988年再度实行到1992年,对不实行秸杆还田,不施用有机肥和复种绿肥的不返还培肥地力基金,再度执行中生产队有两方面意见:一是部分同志认为提取培肥地力基金是增加职工负担,属于不合理收费。二是水田生产队的同志认为,水稻秸杆没有好的还田办法,即无法还田,因此认为水稻田提取培肥地力基金不合理。
  鉴于上述意见和生产队再没有烧秸杆的现象,故1993年培肥地力基金提取多少返还给生产队多少。
  汲取正反面的经验教训,1994年7月农场修订了培肥地力基金办法,强调和鼓励用有机肥和复种绿肥,秸杆必须还田,不还田予以罚款,并以积造,施用有机肥和复种绿肥做为返还培肥地力基金的依据。积造一吨有机肥返还基金4—6元(以质论价),施用一吨有机肥返还基金12元,复种绿肥(翻压时鲜草量每亩在750公斤以上)每亩返还基金15元。
            1985—1994年秸杆还田面积及施有机肥数量



  通过十年来以秸杆粉碎还田为主的培肥地力加之以浅翻间隔深松为主的耕作制度的改革,土壤物理和化学性状发生了良性变化,土壤耕层结构改善透性增加,原来只要一场降水70毫米左右,耕地土壤全部饱和,低洼地段便有明水,如果没有后继水补充,明水要持续3—7天,经过连续秸杆还田和土壤深松后可容纳一次降水80—85毫米。一次降水82毫米,平坦地段地表无明水,低洼地段的明水48小时内经过渗透和蒸发地表无明水。
  通过1992年土壤肥力普查结果,与1982年普查结果相比较,土壤有机质含量总体看呈下降趋势,十年间减少0.66%,平均每年以0.066%的速度在递减,但与前十五年(1966—1981)相比较下降速度在减慢,前十五年平均每年递减0.1555%。
                   土壤养份分级比较表



  有机质含量一级的面积十年下降14.63%,二级面积增加8.1%,三级面积增加6.63%。这说明连续秸杆还田减缓了肥地土壤有机质的下降速率,而中等肥力和瘦地壤有机质有上升的趋势。
  1992年的土壤肥力普查与1982年相比,全氮下降0.071%,全磷下降0.043%;水解氮、速效磷含量均呈增高趋势,分别增高0.88mg/100g土和0.17mg/100g土,速效钾呈急骤下降的趋势,由1982年的17.64下降至11.05,即每年以0.659mg/100g土的速率在下降。
  土地利用
  场区所辖851280亩的土地,其中坝外河泛地82000亩。耕地 445626亩(其中水田33030亩),林地43531亩,园地756亩,苗圃72亩,草原牧地11352亩,苇塘11215亩,水面15523亩,可垦荒地4485亩,其它318720亩。
  坝外河泛地被洪水淹没的几率占50%,因此生产队对坝外地采取极其慎重的态度。1994年种植面积近3万亩,其余租赁给个人或附近乡民。
  苇塘尚未开发利用,可垦荒地中须建立起配套的排水渠系方能开垦。
  为合理利用土地,农场实行了远三区:麦—麦—豆;近四区:麦—杂—豆—麦的轮作方式;甜菜实行五年以上轮作,即麦—甜—豆—麦—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