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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农机监理

第七节 农机监理



  机构沿革
  1985年根据上级要求,农场正式成立农垦农机安全监理所,隶属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农机安全监理站,当时农机监理人员6名,有所长1名,外业监理员3名,内业监理员1名,监理业务车辆驾驶员1名,配备农机监理车1台,照像机1架,事故勘察箱1个,农机监理的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农机生产的政策、法规,宣传安全生产,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检查,负责辖区内拖拉机(包括农业非营业性运输的轮式拖拉机)和自走联合收割机、小四轮、三轮手扶等的落户,组织春检、年检、临检,以及农用拖拉机驾驶员的年度检审,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机车核发牌证,农业机械在田间、晒场和农田道路上作业、安全行驶和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农机安检员的培训、勘察道路外农机事故、安全生产竞赛,向上级报告农机事故,农机统计年报、农机监理费收缴等。
  农机安全监理所的建立是改革农机管理的重要步骤,变行政管理为法制管理,对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机械性能,保障人身安全促进家庭农场的不断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6年后农机监理所和农机科合署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农机监理内业
  农机监理所设内业监理员一名,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在籍驾驶操作人员和农业机械卡片、台帐、登记簿的建立和管理;进行新进机车的落户、牌、证的核补、换发以及异动;(转籍、变更、过户)机械的封存、启封、报废、注销手续;驾驶员的报考、档案的建立,增驾、复考、异动(转籍、变更)等手续;对农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操作人员和农业机械的统计,报送农机监理工作各种报表和农机事故报告,建立和保管农机事故档案;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综合分析,为农机安全监理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1989年,农场进行了1200份机车和驾驶员档案清理工作,补充和完善了档案内容,使档案达到了规范化、内业管理不断走向正规化、标准化,连续被管局监理站、总局监理分站授予先进监理所。
  1991年,根据上级要求,农场进行了轮式车驾驶员换发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和省农机监理站联合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建立换证新档案512份。农用驾驶员档案也重新清理健全完善。
  1985年,全场办农用驾驶证687个,其中:履带式180个,大中轮式449个,自走收获机44个,小型轮式14个。到1994年,全场有驾驶证的共1298人,其中大中轮式(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证)536人,小型轮式18人,履带式农用驾驶证581人,自走收获机农用驾驶证163人。
  农机监理外业
  外业监理员,负责辖区内年度拖拉机的春检、年检和田查路检工作,贯彻农机法规、取缔违章、组织安全教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竞赛,事故现场勘察,组织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1985年,考核轮式驾驶员449人,履带式驾驶员180人。1991年组织轮式驾驶员换证复试610人。
  每年在三月份麦播前组织拖拉机的春检工作。七月份,麦收作业前进行康拜因的检验,九月份,秋收作业前进行大中轮式、小型轮式车的年检。几年来,春年检率都在96%左右,合格率在95%以上,田查路检年平均在1320台次左右,占机车保有量的2.5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