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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林业生产的发展

第四章 林业

第一节 林业生产的发展



  1985—1994年,年平均造林2461亩,林业面积由1983年的20630亩,发展到1994年的43531亩,在农场的土地上,树木已呈点、块、条状分布,纵横交错的绿色林网,镶嵌在万顷良田上,村屯内外,绿柳成荫,婆娑多姿。这对于防止风沙肆虐,改变农田小气候,起到了很大作用。近些年来,部分基层单位经过批准,采伐人工林390亩,出材500余立方米,收益增加,自用材得到解决。广大干部、工人从中看到了植树造林的光明前景。
  苗 圃
  农场柳毛河水闸苗圃1988年撤销。每年各单位栽种苗木,都由林业科在外地统一购买。1990年,农场决定在八队重建中心苗圃,自育造林用苗。累计投资8万元,现已建成有仓库、办公室、泵房、喷灌设施,小四轮车、蓄水池、机井等设备齐全的60亩苗圃,累计生产落叶松二年换床苗186万棵,红皮云杉4年生苗20万株,迎春 5号杨树苗1万株。自此,农场能满足自己每年苗木需要外,有剩余的卖给兄弟农场。
  用材林
  农场的5000余亩用材林,主要分布在一、二队之间的岳明山。由于管理不善,遭到乱砍滥伐,岳明山光秃秃地进入八十年代。为了尽快的变荒山资源为宝,造福后代,1985年起实行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的办法,培植用材林。1988年又出台山地承包造林的新政策,实行包栽、包活、包管,一包三年不变的政策,1988年至1994年一队、二队个人荒山承包造林1889亩。在此期间一、二队和机关、工副业单位义务植树荒山造林568亩,最先栽植的红松都已成林。
  为了解决自用材问题,各农牧单位相继退耕还林营造了一定数量的用材林,至1994年末,全场用材林累计面积已达12053亩,大部分树种为长白落叶松、兴安落叶松、红皮云杉、红松等树种。
  农防林
  依据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点、块、带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农防林带,截止1994年,农防林累计营造22171亩,占耕地面积的6.3%,基本达到农田林网化。早期营造的农防林,不仅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还逐渐体现出一定的经济效益。
  经济林
  1985年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全埸的1200余亩果园因无人管理,加之冻害,普遍腐烂,大部分毁园。到1991年全场只剩下10个果园,面积为449亩。且腐烂病严重,无继续经营价值,到1992年全部毁园。1993年二十队、四队又新建果园70亩,主要栽种省园艺所培育推广的“三香”梨,五九七农场白琳培育的农垦系列杏、北方一号、三号李子、鸡东县果树示范场培育的1、2、3号苹果系列品种。
  薪炭林
  八十年代初期栽植的以插柳为主的2700亩薪炭林,由于利用价值低,没有什么经济效益,在八十年代后期,被逐步更新成用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