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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外、边贸

第三节 外、边贸



  农场外贸以大豆出口为主。1985年至今,在业务上接受管局外贸处直接指导,和粮食工作一并进行。1985——1993年,农场组织大豆出口,共送往管局外贸东西两站出口大豆60180吨,平均每年向国家交售出口大豆6686吨,共创外汇1639万美元。历年来都较好地完成了大豆出口任务,多次受到省、总局和管局外贸的表彰。
  边贸工作原来由商粮贸科兼管,1992年5月正式成立边贸科,1994年初,经黑龙江省边贸管理局正式批准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对外贸易公司朝阳分公司”,主管对独联体各国的边境贸易,并有进出口权。1994年末,边贸业务划归八五七经贸公司。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农场的外事活动也不断增多,1987年5月9日,荷兰王国奥朗特公司对外设计处处长、工程师J·奥尔斯先生率团在中国化工部高级工程师翟熙。省化工厅计划基建处工程师徐传忠等陪同下来农场由副场长王俊书等陪同对草碳的开发和利用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一个星期的考察,于5月27日,双方就草碳的开发签订了意向协议书。1988年4月,应荷兰王国的邀请,场长王俊书随中国代表团前往荷兰考察论证,在为期10多天的考察中,受到荷方的热情接待,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友谊。
  1990年7月29日至31日,—原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哈巴罗夫斯克州比罗比詹市收割机修理厂总工程师凯那耶夫·卡林诺·鲍里索夫为首的专家组一行三人,在总局有关负责人陪同下,来农场对苏式叶尼塞1200P型水稻联合收获机进行售后服务,农场副场长杨发林陪同专家组到八队、六队、十三队实地检查,现场调试。
  1990年12月28日至30日,原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巴甫洛达尔拖拉机制造厂设计室主任设计师马里明·伊戈尔·伊凡诺维奇为首的专家组一行四人,在农场总局有关人士陪同下,来农场对苏式德特—75T型链轨式拖拉机进行售后服务,在农场机务副场长蔡玉安、农机科长杨凤亭陪同下,到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队对该机型进行了全面的鉴定。
  1993年1月,应八五七农场的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洛达尔市“斯沃特”联合企业总公司朱克·费多尔·费德罗维奇等一行三人来场进行为期十二天访问,双方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并签订了意向协议书。
  1993年5月,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洛达尔市“斯沃特”,联合企业公司的邀请,农场以副场长隋凤富为团长的一行6人,从绥芬河出国,途经俄罗斯的乌苏里斯克、伊尔库茨克以及新西伯利亚,前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访问参观考察,先后对巴甫洛达尔拖拉机制造厂,加加林农场、养渔场、发电厂,伊尔玛克人工大运河灌溉设施、阿尔曼商场和巴市的蔬菜大棚等地进行了详细考察。访问期间,中哈双方签订了朝阳一阿尔曼合资企业协议书。
  1993年12月22日至1994年1月5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洛达尔市“那鸟雷斯”企业公司以依斯卡柯夫·卡佩塞那维奇为首的一行四人的经贸代表团来场访问,签订了“朝阳—那鸟雷斯”企业合同。
  鉴于中哈双方签订多项意向型合作项目协议,为进一步了解中哈过货口岸情况,1993年7月农场工会主席郭郢带领于宝刚副科长一行三人前往新疆阿拉山口口岸对过货情况、公路、铁路、通讯以及进口钢材、机械市场等情况进行了详尽的了解。同时还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首府博乐市金融机构以及新疆兵团农五师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考察,为农场边贸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大量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