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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内部审计

第五节 内部审计



  1987年,根据管局(1987)17号《关于设置审计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农场设置了审计科。任命会计师杨云田为副科长,负责全场内部审计工作,与农场政研室合署办公。1988年单独成立审计科,行政上归农场领导,业务管理归属管局审计处。审计科由三人组成,战智敏任第一任科长。至此,农场审计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1991年,审计科人员增到四人,审计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在四名审计人员中,有会计师2人,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各1人。
  审计工作的业务,由原来的单纯的对会计年终决算的一般性检查,发展到现在的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审计,财经法纪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决算前审计等。审计方法也由单一的复核法、审阅法发展到“制度基础法、核实法、帐户分析法、帐表调查法”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审计内容在新形势下又增加了经济效益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厂(队)长(经理)离任审计等。
  农场审计科成立七年来,对全场所属50多个单位进行各种审计314项次,年平均审计覆盖面超过70%。审计总金额为1.79亿元。共审查出违纪金额404.5万元,追缴罚没款70.73万元。为农场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
                 年度审计情况表
                                   单位:千元


注:表中审计金额1993年以前计算基数是借贷方合计,1994年起只计算单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