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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八章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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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场工商行政管理科与物价管理科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始建于1984年4月,属牡丹江农垦工商管理局派出机构,1986年改名为牡丹江农垦朝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4年前,农场职工的衣食住行,靠单位包干,个人不准杀猪卖肉,朝阳地区的机关和其他单位统一由商业科发肉票,每周供应一次,凭票到收购站购买。蔬菜供应由单位负责,不分品种、季节一律二分一斤,这种“共产主义”的供应形式,持续多年。个人自产的多余蔬菜,宁可烂掉,也不拿去出卖,人们认为卖菜、卖东西就低人一等。所以工商管理工作,就在商业科设置一人,为全民企业,如粮油加工汽车运输、农机修理、水泥生产、白灰生产、各全民商店办理法人执照和营业执照,总体上是为本场的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一直为“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商品经济意识的增强,个体经济如雨后春笋迅猛的发展起来,1984年,个体经济的自由贸易金额就达到110万元。为加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由三人增到五人,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科员三名。
  建局十年间,共为农场企业办理法人执照13个,营业性企业执照22个,为205户个体户办理了营业执照。在保护企业利益方面,工商管理局为农场乳品厂生产的“小湖牌”奶粉、粮油综合加工厂生产的“小湖牌”60度白酒呈报国家工商局办理了注册商标登记。在扶持队办企业方面,不仅在办照上给方便,政策上也给倾斜,先后为二十一队橡胶厂、面粉厂、一队、八队面粉厂、四队油坊、酒房和二十八队酒房办了营业执照,并允许先营业后办照,为队办企业开了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