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信访

第六章 信访、文档

第一节 信访



  1982—1992年底,信访办设一名专职信访干事,隶属办公室领导,1993年1月,机关机构改革,信访办并到法庭,由法庭一人兼管信访工作,同年4月,按“理顺归口”的原则,农场信访办又归办公室领导,由机关党委一人兼信访工作。
  1982—1994年,信访办接待群众来信937件,来访831人次,由中央、省、总局、管局交办立案42件,农场领导批办21件。
  农场党委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并建立了一整套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农场和基层各单位每年调整充实信访领导小组。十年来,信访办采取“变上访为下访,按归口办案”的原则,努力把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队,大事不出场,自1985年以来,农场无上访老户,无积压案件,农场信访办先后7次被省、管局评为先进单位和信访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