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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保

第三节 政保



  为了加强农场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于1981年设立政保股,隶属八五七公安分局,编制股长1人,主要负责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外宾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还在木材加工经销公司、职业高中、第一中学等9个较大型的企业事业单位设立1个保卫科,8个保卫股,其余基层单位均设专职治安员,全场现有保干13人,治安员43人,负责各自单位的内保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八五七公安分局政保股的指导。为了有效地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在健全基层治保会组织的同时又采取公安分局干警分片包干的办法,强化对全场治安防范的检查指导。
  从1980年以来到1994年,全场未发生一起涉外案件,十种人员档卡资料齐全、完整,并完成了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上报“三情”的工作。
  在此,值得特别提及的,1990年7月底,在王震副主席视察牡丹江垦区,于7月31日下榻八五七农场商贸大厦期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八五七公安分局派出13名干警,出色地完成了驻地警卫任务,曾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