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普法教育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农场于1986——1990年,开展了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农场和所属基层行政单位均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主要学习了“十法一例”、“十法六例”、“十六法”、“两法两例”等四十多个专业法律、法规。据统计农场授课累计3860小时,举办电视专题讲座130期,广播宣传864小时,出黑板报、宣传专栏、法制简报等1200期,出动宣传车46台次,印发普法材料30000份,培训普法骨干67人,全场受教育面超过90%。为此,农场普法工作多次受到管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农场司法科和朝阳小学也分别被管局授予“基层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1991——1995年,农场组织实施了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其重点教育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机关,公检法司和安全、工商、物价、交通、防疫、卫生、土地、林业、审计等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以及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和待业青年。主要学习以“宪法”为中心内容的各种专业法律法规。全场授课累计1619小时,举办电视专题讲座119期,广播宣传776小时,出黑板报、宣传专栏、法制简报1661期,出动宣传车32台次,印发普法材料9750份,培养普法骨干70人。在“二五”普法期间,重点抓了“以法治场、以法治队,以法治企”工作,先后制定出“队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21项,逐步把农场各项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在1994年上半年由黑龙江农垦国家安全局和“农垦日报”社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知识问答竞赛中,全场参赛者1386人,其中有70人获奖,占全垦区获奖总数的62%,农场普法办获得组织奖第一名。
普法教育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