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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残疾人工作

第三节 残疾人工作



  经过1993年11月至1994年4月对全场残疾人调查摸底和体检办证,全场现有各类残疾人351人,男性的243人,女性的108人。其中肢体残疾者211人,占残疾人总数的(下同)60%;精神残疾者 52人,占14.8%;智力残疾者40人,占11.4%;视力残疾者36人,占10.3%;听力语言残疾者24人,占6.8%;两种以上残疾者12人,占3.4%。
  残疾人工作由农场民政局统管。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在总局和管局成立残疾人联合会之后,农场也要成立残疾人联合会。
  目前,农场大多数残疾人的生活有保障。对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安排了适当工作,扶持了一部分人自谋职业,搞个体经营;对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如精神病患者)给予办理了病退手续。农场民政部门还在积极筹备办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以期从多方面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为了赢得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资助,于1994年6月间,民政局在朝阳地区举办了农场首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发行奖券一组共一万张二万元。为残疾人募捐了七千元上交上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