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六章 政法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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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部署,于1986年农场党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张洪学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陈子俊和农场工会主席刘士臣担任,成员由机关党政工团16个职能科室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陈子俊兼主任,公安分局局长王庆范为常务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宝成,教育科副科长刘巧兰为副主任,另有6名机关干部为工作人员。1989年贯彻黑龙江省整治社会治安系统工程方案和1990年贯彻总局提出的“良化社会治安环境”工作指示,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做了两次加强性调整,由农场党委书记和场长任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场长、纪委书记、场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也扩大为由机关31个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1991年10月4日,农场党委继续强化对政法战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成立了农场党委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专门办事机构——政法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配兼职主任1人,专职副主任、干事务1人。1993年初,农场机关体制改革,政法办、综治办仍然做为一个工作职能独立的科室与公安分局合署办公,由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兼任“两办”副主任,一名公安干警兼“两办”干事。
农场党委和党政领导非常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他们始终以“良化农场社会环境,确保一方人民平安”为己任,把它纳入领导工作日程,定期的研究、检查、评比、总结,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上下互通,纵横互联的群众性治理网络;强化场乡联防联治,主动挑头与相邻柳毛、杨木、承紫河、兴凯湖等四个乡建立了联防公约,强化专项打击、专项治理的工作力度,实行按行业战线分片领导包点分工负责制,领导亲自挂帅出征,把专项打击搞得声威并举,使专项治理效果有目共睹;强化依法治场、治企、治队,认真组织实施“一五”、“二五”普法教育,受教育面达到90%;强化制约措施,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一丝不苟的兑现奖惩;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注重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素质,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并在人、财、物上给予有力的支持,尤其在经费上,农场对公、检、法、司实行财务预算制,保证了正常的办案经费。
十年来,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显著,据统计,到1994年全场达标单位75%,先进单位21今,标兵单位9个。为此,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1987年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