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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义

王忠义



  王忠义,男,1944年出生,大专文化,农艺师,原籍山东省陵县,1959年8月支边来场参加工作,1987年入党。来场后,曾在牡丹江农垦局铁管处当过筑路工人,1961年调来八五七农场,先后当过农工、管理员、出纳员、售货员、知青排长、科研班长、农业技术员、生产副队长,1988年担任生产队长、1994年调农场担任土地局长。
  他在任十四队队长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出台了既符合实际,又顺民意的“一大带多小”的承包政策。并相继制定了一整套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紧紧抓住生产建设这个中心,确保把粮食搞上去这一原则,一方面下功夫整治水害,三年治水土方达195000立方;一方面又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从而使生产效益节节向上。三年粮豆总产16200吨,盈利480万元,盈利额超过了十四队建队二十年的总和。在抓住主要矛盾的同时,着力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把职工住的危房统统换成新房,营区道路面貌一新。生产队被管局授予农业经济效益百万元单位和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王忠义同志也因此于1991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这期间,管局曾两次授予他劳动模范,优秀党员领导干部称号。在1991年抗洪抢险中,管局给他记二等功一次。